租契修订书/豁免书
香港所有私人物业均受到政府批出的租契规管,租契对土地或建筑物的用途都定有限制。契约持有人如果打算在短暂期间内进行不符租契条件的活动,可向地政总署申请豁免书,要求暂时放宽租契的限制。
豁免书一般为两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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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的豁免书(放宽农地的用途限制或准许在其上兴建构筑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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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物的豁免书(准许在工业建筑物内进行商业活动)
相关的申请可能包含多个不同阶段,并需要向政府提交多份文件及进行洽商,通常既繁琐又冗长。若涉及补地价金额或豁免费用争议,则可能进入申诉阶段,更加费时费力。
中原测量师行对相关法例法规及申请流程了解,多年来为私人机构及公司申请豁免书及地政相关服务,帮助他们高效处理相关流程。
什么是临时豁免书(Temporary Waiver)?
临时豁免书是地政总署发出的暂时批准,以放宽政府租契或土地批约的限制 (例如: 准许在工业建筑物内进行商业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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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所有私人物业均受到政府批出的租契规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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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契对土地或建筑物的用途都有既定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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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业主打算在短暂期间内进行不符租契条件的活动,应向地政总署申请临时豁免书,要求暂时放宽租契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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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递交临时豁免书申请后,政府将会要求业主缴付行政费,待临时豁免书获申请批准后,政府会另外要求业主缴付豁免费,以反映有关物业系豁免期间内所增加的租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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豁免期通常为一年,其后按季续期,直至政府或契约持有人给予对方三个月的通知,终止豁免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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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间或批出豁免期较长的临时豁免书,最长为期三年,延长豁免期须经政府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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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业主将物业出售,所获批之临时豁免书并不能同时转让予新业主。
什麼是短期租約(Short Term Tenancy)?
就未批租和未拨用政府土地当中有机会拨作临时用途的用地而言,如政府各决策局/部门没有相关的殷切需求时,有关用地便可推作短期租约。
地政总署通过公开招标或直接批地的方式,批出短期租约。短期租约的固定租期一般为 1 年到 5 年不等,其后定期续租。如在固定租期届满或租约首3年届满时(以日期较后者为准),相关用地在之后 3 年内无须即时用作永久或其他临时用途, 则通常会就另一固定租期重新招标(适用于通过招标批出的短期租约),或按月或按季续租(适用于直接批出的短期租约)。短期租约会批予租户作租赁协议所订明的指定用途。
为何会收到地政署发出的警告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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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限作工业用途的工业大厦/单位如被改作商业用途,即属违反地契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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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地政署于实地视察时发现业主有违规情况,地政署将会向有关业主发出警告信,要求业主在二十八日内纠正违反地契用途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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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违规情况在二十八日内获纠正,政府不会向业主收取任何费用,否则政府会将物业「钉契」及向业主收取暂准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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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业主选择不理会或不作出回应,最终有关处所将可能被政府收回。
何谓规划许可申请(Planning Application)?
城市规划委员会根据《城市规划条例》拟备的法定图则,即「分区计划大纲图」,显示个别规划区内的土地用途。
分区计划大纲图附有多项注释,注明以下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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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地带经常准许的用途(第一栏用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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须经城规会许可的其他用途(第二栏用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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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,在划分为工业用途的区域内,「货仓」是经常准许的用途(第一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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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银行」、「写字楼」或「商店及服务行业」则列于第二栏,在向城规会申请后,可能在有条件或无条件下获准使用。
如建议作出「第二栏」的用途或发展,则须根据《城市规划条例》第16条(Section 16)提出「规划许可」申请。
成功个案
九龙新蒲岗某大厦地下某单位
申请面积: 约2,000平方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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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委托中原测量师行作Section 16及临时豁免书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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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成功由地厂转为商店及服务行业「银行、零售商店及地产代理」用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