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香港的工業發展逐漸衰退,許多工業大廈的單位因此出現空置或被用作倉庫。在一些近市中心的工業大廈地區,如新蒲崗、大角咀及觀塘,業主們卻選擇將這些單位以非工業用途出租,希望提高出租率和租金收益。
但是,這種做法在法律上存在一定風險。地政總署會定期派人巡查,檢查大廈單位的使用情況。一旦發現違反地契的用途,將會向業主發出警告信,要求其在限期內恢復合法用途。如果業主未能按時還原,地政總署可能會收取容忍費,甚至要求沒收該物業。
因此,工廈的業主應以合法途徑申請改變物業用途,而不是隨意將單位出租作非工業用途。更重要的是,成功申請工廈用途改變後,單位的租金收益亦能有所增加。
對於已收到地政總署警告信的工廈業主,應儘快申請城市規劃或用途豁免書,此舉不僅能合法化單位的用途,還能增加收益。否則有機會需要還原物業、支付容忍費或是面臨物業被沒收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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