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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樓追租有什麼程序及手續?


收樓追租有什麼程序及手續?

收樓追租有什麼程序及手續?


業主每當遇上租客拖欠租金或租霸問題,大部分都會想盡快完結租約,盡快收回物業單位及追回欠租。要正確收樓追租有什麼程序及手續呢?


收樓與追租是兩個不同的步驟,所需時間亦會因個案而定。以下是合法收樓程序的主要三個步驟:


第一步是業主需要到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通知書,以及已加蓋印花的租約及其他租賃文件。登記完成後要將通知書的副本寄給租客,然後要連續三日到單位門口貼上通知書副本。完成整個過程後,數天內可到土地審裁處宣誓。


第二步是申請判決書,如果租客在收到申請通知書七日內沒有作出反對,申請過程需時大約兩至三日。但如果租客提出反對,申請流程就需要再次排期等候聆訊,一般大約需時半個月或以上。

第三步是上門收回單位。如果業主順利取得判決書,就要申請收樓令狀,由執達主任執行法院命令,收回單位。時間會視乎該區執達主任排期,一般大約等候一至兩個月時間。


總結整個收樓程序,最快都需要大約三個月。 追租方面,業主必須確定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《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(表格CR109)》,才有權採取法律行動。確認後業主可根據欠租金額大小,到不同的審裁處或法庭提交表格,作出申索。如果申索款額不高於 $75,000,可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。高於 $75,000就要到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進行申索。


以上就是收樓程序的三個步驟,如有任何疑問可以致電免費熱線(852)2139 6698,向我們中原租務管理服務查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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