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務市場暢旺,許多業主或會想在現有租客尚未搬走的情況下將物業放盤出租。然而,這樣的做法需要謹慎,因為一旦處理不當,可能會導致法律糾紛以及財務損失。
業主需要明白,在現有租客尚未正式搬出時,簽訂新租約可能對雙方都帶來風險。如果業主與新租客簽訂了租約,而現有租客未能如期搬出,業主亦無法在法律上強行要求現有租客遷出。即便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,過程通常需時約2至3個月,期間將會造成業主的財務損失,並可能影響新租客的入住計劃。
對於新租客而言,由於現有租客仍在居住,往往只能參觀物業的現狀,而無法全面了解單位的實際情況。現有租客的家具、擺設可能會遮擋房屋的缺陷,一旦新租客入住房屋後發現問題,就會產生期望與現實之間的落差。
儘管連續租約能夠降低物業空置的風險並增加租金收益,但務必認清現有租客未遷出放盤所帶來的潛在問題。業主在決策前,應仔細考慮,並與專業人士進行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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