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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約完結後 業主必須要將按金全數退回?


租約完結 業主必須退回按金?

租客承租業主出租單位的時候,除了要簽訂租約確定租賃關係之外,租客還需要繳交「兩按一上」,即是繳交兩個月的按金及一個月上期(即是首月租金)。咁如果業主與租客的租期完結後,業主是否必須要將租客的按金,全數退回呢?


正確答案:業主必須將「按金」全數退回,但租客也需要達成幾個條件,才可以取回全數按金。


首先,大家要清楚「按金」的原意。「按金」是為了保障業主,確保業主可以在租賃期滿時,可以收回一個完整的單位。萬一發現單位有任何被損毀或者損壞的情況,業主都可以利用租客的「按金」,用作支付維修費用。


所以租約通常會寫清楚租客需要繳付「按金」,以作為履行及遵守租約內所作承諾的保證,如果租客準時交租、維持物業於良好狀況、執行維修和遵守相關法律等。當租客遷出單位後,租客沒有出現欠租情況、單位狀況良好,業主經過檢查後,就需要在限期内將「按金」全數退回給租客。


但是,如果不幸遇到租霸拖欠租金、或者單位受到嚴重損毀,業主就可以按照自己單位的損失,從「按金」金額實際扣除,再將餘下的「按金」退還給租客。所以大家簽訂租約時,記得訂明「按金」的處理方式,減少租期完結後的爭議!


如果大家對「按金」的問題上,仍有任何疑問!可以致電免費諮詢熱線(852)2139 6698查詢,我們中原租務管理服務,必定能幫到大家解決租務上的問題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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