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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約裡面 最受爭議性的條款


租約裡面 最受爭議性的條款
租約裡面 最受爭議性的條款

假如你是新手業主、或平常只會填寫一般租約的物業地址、雙方姓名、租金、按金等基本資料。有可能不知道最常引發租務糾紛的條款是那一些!最具爭議性的條款,租約要怎樣填寫,才可以保障到雙方利益呢?小編整理了六項最受爭議條款,大家要注意啦!


【一】雜費責任

租約上如果沒有明確列明水電煤等雜費是由那一方負責,一般情況下都會由佔用人(租客)負責支付,所以避免混亂糾紛,最好是寫清楚。另外也要留意,租金是否已經包括差餉地租、管理費等費用,雙方應該事先協定,清楚列明在租約上。


【二】維修責任

出租單位少不免會面臨單位損耗,即是傢俱、電器有損壞、故障問題。表面看起來可能覺得沒什麼事,但絕大部分的租務糾紛,都是由維修而引起。所以於租約清楚列明自然可以減少爭論。雙方可以在租約上清楚列出單位傢俱電器清單,同時拍照記錄單位交接狀況。另外也要訂明在甚麼情況下,例如自然損毀或人為損壞下,由那一方負責處理維修。


【三】飼養寵物

如果業主不想租客飼養寵物,就必須在租約上列明不可飼養寵物,假如租客私下偷養寵物就是屬違反租約行為。所產生的問題例如傢俱被寵物損毀等,租客需要因此負上維修責任、甚至業主有權解除租賃關係。


【四】可否分租

業主需要在租約上清楚寫明不可分租,而租客隨意分租單位,即屬於違法行為。但如果租約沒有清楚列明分租限制,租客就可以分租單位前,請示業主意見,得到同意才可以進行分租。


【五】還原單位

為免租客改建單位,影響原先單位的設計,業主可以在租約上列明不可改建,或要求租客退租前,需要將單位還原至出租前的原貌,否則業主有機會扣減租客按金,甚或向租客追討損失。 


【六】退租條款

雙方可以就租期長短,商議需不需要加上中斷租期條款、退租權等條文。另外,也要列明提早退租所需的通知期,通知方式,通知金等等,以保障雙方利益。


以上六點就是最受爭議的條款,如果你對條款有任何疑問、或者在出租上遇到困難!都可以致電免費諮詢熱線 (852) 2139 6698查詢,我們中原租務管理服務,必定能幫到大家解決租務上的問題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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