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業主放租時希望「租約緊接租約」,縮短物業空置期,增加租金收入回報,甚至在現有租客未有搬走的情況下,與新租客簽新租約。這種情況其實業主租客雙方都必需注意當中的風險。
在現租客未有正式遷出的情況下,如果業主與新租客簽定新租約,而舊租客計劃有變未能如期按約定日期搬出,業主也無法強行將舊租客驅逐,這需要通過法律程序處理,通常需要2至3個月的時間。此外,業主可能還需要與新租客協商更改起租日期,甚至面臨違約賠償的風險。
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,新租客只能在舊租客未搬遷的情況下,查看物業的現狀,大部分只能看到單位的照片。他們可能無法仔細觀察整個物業的狀況,結果入住時會產生期望落差。根據一般情況,租客在簽署租約前要對物業狀況提出任何問題或要求,否則在交收時將以現狀接收,業主可能無需承擔責任。
雖然在舊租客未搬走的情況下,緊接著簽訂新租約可以減少物業的空置時間,增加租金收入。但這仍然存在不少風險,因此業主在與新租客簽訂租約時,要盡量詳細說明相關風險,並讓新租客同意承擔可能出現的後果,避免日後出現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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