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面對租客欠租應該點做?】
出租最怕遇到租客欠租,面對租客欠租,業主應該如何處理?有咩行動係唔可以做?
一般欠租情況下,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15天內繳交租金,業主就有權終止有關租約,及有權取得法庭/土地審裁處的收回管有權命令,以追討該物業的空置管有權,收回物業。而進行收樓程序的步驟就包括提交申請、貼門口紙、申請判決書、收樓令、安排執達主任作出行動,整個過程最快需時約兩至三個月。
有業主可能會好心急,想用自己手法迫租客交租,例如貼街招、強行換鎖、斷水電等。記住!無論租霸有幾橫蠻無理,業主都不可以對租客作出恐嚇、暴力及滋擾行為,也不可以非法剝奪租客或分租客對處所的佔用,否則最嚴重可被判監及罰款,更要對租客作出賠償,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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